申请婚姻绿卡时,如何证明我们住在一起呢?

客户提问:我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了,现在我正在申请婚姻绿卡。我们住在一起已经两年了,请问要如何证明我们住在一起呢?

何博亚回答:您需要提供尽可能多的文件证据,证明您和您的配偶共同使用同一地址。

为什么要证明同居

在申请婚姻绿卡时,您必须证明您与配偶之间的婚姻是真实的,即你们的婚姻是因为爱情而缔结的,而不是为了获得移民福利。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真实时,移民局考虑的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这对夫妻是否住在一起。因此,在申请绿卡时,双方必须提交同住证据。

同居证据

向移民局证明您与配偶同住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同住证据形式包括: 

  • 包含夫妻双方姓名的财产契据;
  • 包含夫妻双方姓名的抵押或贷款文件;
  • 包含夫妻双方姓名并且显示相同地址的财产保险卡、协议或报表;
  • 包含夫妻双方姓名的租赁协议;
  • 包含夫妻双方姓名并且显示相同地址的公用事业账单:电费、水费、煤气费、垃圾费、有线电视费、互联网费和电话费;
  • 显示相同地址的夫妻双方的驾照;
  • 显示相同地址的夫妻双方的银行对账单;
  • 包括夫妻双方姓名并且显示相同地址的人寿与健康保险报表;
  • 显示相同地址的夫妻双方的信件;
  • 家人、朋友、邻居、熟人和其他人的宣誓书,证明你们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地址。

如果你们曾在多个地址同住,那么你们还要提供在之前所有的地址以及当时同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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