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我查出了一个更权威的答案。恐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入籍之前配偶去世了,那么申请人仍然需要等拿绿卡五年,而不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你与公民结婚,结婚三年,拿绿卡三年,并且住在一起三年,那么你拿绿卡三年就可以申请入籍。可是如果在申请入籍的时候配偶已经去世了,就不能用三年这个途径,必须用五年这个途径。
所以,三年这个途径只能用于那些不仅通过婚姻拿到绿卡,而且在这三年中婚姻一直有效、持续的申请人,对吗?
其实不一定是经过婚姻获得绿卡才可以用三年的途径,但最常见的情况确实是因为婚姻获得绿卡,这样才符合三年的途径。因为如果你不是通过婚姻获得绿卡,那很少会有其他符合三年途径的情况。除非是你通过职业移民或其他途径获得绿卡,后来恰好与公民结婚,对方是公民三年,而你拿绿卡三年,且住在一起三年,这样也可以在三年后申请入籍。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通过家暴获得绿卡,施暴者是公民,这样的申请人也可以用三年的途径申请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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