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又需要PD,又需要I-601A豁免?
如果您想以亲属移民身份申请美国绿卡,但您目前正处于驱逐程序中,那么您需要申请PD,把您的移民法庭案件给关闭。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偷渡入境的),那么您需要申请I-601A豁免才能获得绿卡。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并进入了驱逐程序,那么您有需要申请PD,有需要申请I-601A豁免。
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都可以申请在美国境内或美国境外的配偶移民到美国。申请结婚移民需要能证明关系的真实性,也需要证明美国申请者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收入标准。如果配偶获得绿卡的时候双方结婚的时间还没有超过两年,配偶获得的是两年临时绿卡。临时绿卡到期之前需要申请永久绿卡。需要办理婚姻绿卡的客户可以使用博亚移民在线申请。客户可以在线电子签律师委托书,输入申请需要的信息,上传相关的材料并付费。
如果您想以亲属移民身份申请美国绿卡,但您目前正处于驱逐程序中,那么您需要申请PD,把您的移民法庭案件给关闭。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偷渡入境的),那么您需要申请I-601A豁免才能获得绿卡。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并进入了驱逐程序,那么您有需要申请PD,有需要申请I-601A豁免。
在申请临时绿卡转十年绿卡的时候,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免除移民局的手续费。目前申请两年转十年绿卡(解除永居附加条件)的移民局总申请费用为680美元。其中包括595美元的申请费和85美元的生物信息采集费。不过如果获得费用豁免的话,您就可以免交这笔费用。
在提交I-601A表时,一定要附上所需的所有证据。美国移民局所需的文件清单如下, I-130表的批准信;您与所有符合条件的亲属的关系证明;符合条件的亲属的移民身份证明(公民身份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能证明如果您不得返回美国,符合条件的亲属将会遭受极度困难的证据;如果有任何犯罪记录,需要提供相关的结案单。
如果您没有合法地入境美国并希望通过亲属移民获得绿卡身份,您需要申请I-601A豁免。申请I-601A豁免的时候,您需要证明如果您需要离开美国,会给您“符合条件的亲属”将遭受极度困难。只有您的配偶或父母可以作为您的“符合条件的亲属”,而且只有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才可以作为“符合条件的亲属”
在申请I-601A豁免时您必须证明:如果您必须离开美国您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配偶或父母将会遭受“极度困难”。要证明“极度困难”的存在您要提供尽可能多的相关证据。
只要是偷渡入境美国并且希望申请亲属移民,包括结婚移民,必须申请I-601A豁免才能获得绿卡身份。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那么您可能有资格申请I-601A豁免:您已年满17岁,您非法入境美国,您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80天,您目前还在美国,及您可以证明如果您被迫返回出生国您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亲属将遭受极度困难。
如果您的配偶或父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您可以提交I-601A表格,请求豁免3年或10年禁令的限制。申请I-601A豁免的时候,您需要证明如果您无法返回美国的话,您的美国亲戚将遭受极度困难。如果您因为任何以下的情况所以没有资格申请绿卡,那么您可能有资格提交I-601表格要求豁免。
即使处于驱逐程序,如果您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结了婚,您仍然可以开始申请婚姻绿卡的程序。处于驱逐程序时申请绿卡的步骤如下。首先,您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30表格,并缴纳所需的申请费用,提供相关证据。在移民局批准您的I-130表格后,您必须要求移民法官将您的驱逐案件被关闭。只要您的驱逐案件成功关闭,那么最后一步就是提交I-485表格和相关材料来申请绿卡。
申请K1未婚签证还是配偶签证主要取决于美国申请人的移民身份以及你们是否已经结婚。只有美国公民的未婚妻(夫)才能申请K-1未婚签证。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妻(夫)不能申请K-1签证。如果你们在过去的两年中见过面,但在近期无法结婚,那么申请K1未婚签证更好,这样您的未婚妻(夫)可以更快地来到美国。如果你们已经结婚,那么只能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亲朋好友可以写支持信证明你们婚姻的真实性,对你们的绿卡申请会有帮助。美国移民局收到婚姻绿卡申请时,移民局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确定哪些申请是假的,哪些是真实的。仅仅为了获得绿卡而假结婚的人通常不会把结婚的事情告诉亲朋好友。因此,亲朋好友的支持信是证明你们是真正的婚姻关系的好方法。
申请婚姻绿卡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细节。您需要确保表格上的信息都正确,也需要提交所有相关的材料。您还需要确保您递交的是正确版本的表格,支付的是正确的费用。但是就算您犯一些错误,移民局在每个环节都会给您补救的机会,而不会直接拒绝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