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我们也没有办法给出感情的建议,那只能说从移民法的角度来回答。如果这个婚姻在485批准之前就是已经不存在了的话,这个婚姻绿卡相当于就是申请失败,移民局是不会通过的。但是说只是在劈腿的阶段,没有到离婚的话,就是如果这个婚姻一直存续的话,理论上移民局还是有可能可以批准这个绿卡的。
但是如果看这个对象他愿不愿意配合,如果你抽到要去面谈,那这个对象如果不愿意的话,确实,毕竟这是婚姻绿卡的申请。它的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需要这个婚姻的关系是真实的、有效的。那如果已经,这个感情都出现危机的话,确实有可能会影响到这个申请。但是建议怎么做,这个我们就没有办法给出更多从移民法上的建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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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a Harrison, Esq.(何博亚律师)是博亚移民的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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