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ion和PD的区别,不能简单说是谁的上级或下级关系。PD指的是你或者你的律师先与ICE的律师,也就是政府的律师沟通,然后提出一个请求,要求把你上庭的案子关闭。
如果ICE的律师(也就是政府律师)同意,那下一步就是双方一起向法官提交Motion。Motion就是“动议”,它的作用就是正式要求法官把案子关闭。如果ICE同意,那么法官非常有可能——其实是最有可能——也会同意。
但是如果ICE不同意,那你这一方(也就是你本人或你的律师)就需要单方面提出动议,而不是双方共同的动议,去要求法官把案子关闭。如果ICE反对,他们的律师会在法院提交反对意见,最后就要走正式的程序,等待法官裁决。
所以区别可以理解为:PD(Prosecutorial Discretion,检察官自由裁量)代表双方同意,而Motion是正式向法官提出的动议。如果双方同意,法官通常会批准;如果政府不同意,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等待法官的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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