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披露非法打工?

应不应该披露非法打工?

韩国国籍,然后合法的旅游签入境,现在有逾期滞留。然后现在应该是公民申请配偶,所以他可以去 485 的面谈。

这位观众朋友接着问说,他想再问一下,就是他之前都没有工卡。移民官如果问他以前有没有工作过,因为他是 09 年入境美国,所以其实已经相当久了。说移民官如果问我之前在美国有没有打工工作过的话,我要怎么回答呢?毕竟我来美国已经这么多年了,我说我完全没打工也很说不过去,是不是?

对,这个应该完全如实披露。

有几个原因:一个是,如果是公民的配偶,那你在美国非法打工、你逾期滞留,对你申请绿卡完全没有任何影响。所以申请表上有这两个问题,就是有没有维持合法身份、有没有非法打工。这两个问题都应该要如实回答。移民官面对面问你这两个问题,也应该要如实回答。

然后你说对,就是你说你在美国很多年,你一直没有打工,移民官也不会相信。所以你撒谎说你没有打工,才会对你有不利的影响。所以完全应该如实披露。

好的,谢谢何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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