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听起来是,比如用旅游签证或者香港的免签来美国,然后结婚,但不会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而是会离开美国,在境外等待结果。
我认为按理来说,这种情况不涉及“三个月的规则”(也就是90天规则),因为你本来没有打算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建议不要一来美国就结婚。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接近三个月后再结婚,会稍微稳妥一些。
原因是,如果你在过海关时,海关问你这次来美国的目的或计划,而你如实告诉他们是结婚然后离开,他们可能不会相信你真的会很快离开美国,结果可能不让你入境。
反之,如果你没有告诉他们你是来结婚的,而你一进美国就马上结婚,那就算你后来离开了,等移民局审核你的记录时,他们对比你入境时提供的信息和结婚日期,也会发现矛盾,怀疑你为什么没有如实说明计划。
这些都可能导致问题。所以,即使你计划离开美国等待绿卡,最好还是等三个月或接近三个月后再结婚,这样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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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