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听起来是,比如用旅游签证或者香港的免签来美国,然后结婚,但不会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而是会离开美国,在境外等待结果。
我认为按理来说,这种情况不涉及“三个月的规则”(也就是90天规则),因为你本来没有打算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建议不要一来美国就结婚。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接近三个月后再结婚,会稍微稳妥一些。
原因是,如果你在过海关时,海关问你这次来美国的目的或计划,而你如实告诉他们是结婚然后离开,他们可能不会相信你真的会很快离开美国,结果可能不让你入境。
反之,如果你没有告诉他们你是来结婚的,而你一进美国就马上结婚,那就算你后来离开了,等移民局审核你的记录时,他们对比你入境时提供的信息和结婚日期,也会发现矛盾,怀疑你为什么没有如实说明计划。
这些都可能导致问题。所以,即使你计划离开美国等待绿卡,最好还是等三个月或接近三个月后再结婚,这样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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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a Harrison, Esq.(何博亚律师)是博亚移民的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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