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客户在我们的博亚移民网站留言问以下的问题:
我跟我现任老公结婚的时候,我女儿不到18岁。那时候,我老公是绿卡持有者。我老公向移民局提交了一份I-130表,我是主受益人,我女儿是间接受益人,所以没有给我女儿单独申请I-130。我和我女儿都在国内等签证。目前我先生入籍成为公民,我们的排期也到了;但是在NVC的签证申请中没有看到女儿的信息,是不是发生了错误? 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一起来分析这个案例。
首先,因为客户和老公在客户的孩子满18周岁之前就结婚了,所以女儿也是老公的继子女。绿卡持有者或公民申请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的流程一样,所以这并不是问题。
那么,老公当时为客户和她女儿只提交了一份I-130,这也是允许的。绿卡持有者为配偶申请移民签证的时候,第一个步骤是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30表。如果绿卡持有者希望同时为配偶未满21周岁未婚子女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可以选择要么提交一份I-130表,要么为配偶和子女单独提交I-130表。填写I-130表的时候,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是主受益人,配偶的子女可以写成间接受益人。这样只需要填写一个表格,也只需要交一笔申请费用,然后配偶和子女就可以一起获得签证并移民到美国。
但是,如果你选择只提交一份I-130而不是单独为配偶的子女提交I-130表,是有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因为现在绿卡持有者申请配偶和子女都需要等几年的排期。例如,如果和配偶离婚,那这次的I-130申请就失效。万一配偶在等待的过程中去世,正常情况子女的申请也失效。还有,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绿卡持有者成为美国公民,配偶的子女就不能跟着这次申请获得签证。
为什么呢?因为公民当然也可以申请未满21周岁的亲生子女和继子女,但是公民必须为配偶和每个子女单独提交一份I-130表。也就是说,公民配偶的I-130表不能有间接受益人。
提出这个问题的客户就是遇到了这种情况:配偶可以继续申请,但是孩子不能。那解决方法是什么呢?
解决方法就是公民需要为子女单独申请I-130表,就等于整个流程需要从零开始。所以最终子女也可以移民到美国,但是还需要等待移民局处理,而且移民局单独处理I-130这个步骤有时候需要一年多。而且,如果在移民局收到新的I-130申请的时候子女已经满21周岁,那需要等成年子女的排期,最长可能需要等7年子女才能移民到美国。
我希望今天的内容对你有用,我也建议大家开始申请移民或入籍之前至少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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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a Harrison, Esq.(何博亚律师)是博亚移民的移民律师。
何博亚律师是一位专业的美国本土移民律师,致力于为华人社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教育背景以及多州(佛罗里达州,纽约,加州)律师执照为他提供了广泛的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实践能力。他非常重视与客户的沟通并且对他解决问题的能力充满信心,表明了他对服务质量的承诺。
何律师对中国文化和华人社区有着深刻的理解。作为一名美国律师,他能够流利地用中文沟通,并且能够为华人客户提供更加贴心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何律师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享受到五星级的服务体验,这体现了他对客户满意度的高度重视。他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敏感度,使他成为了华人社区首选的移民律师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