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比较难处理。
他提交了I-130和I-485,I-485就是绿卡申请。但是他收到了NTA,就是上庭通知,这就代表政府已经把他转到递解程序中。
问题是,一旦他进入递解程序,移民局对他的I-485就失去了管辖权。虽然移民局可以继续处理他的I-130,但没有权力处理他的I-485。
他提到的“motion to terminate”,就是在移民法院提出一个动议,要求法官把他现在的递解案子关闭。因为只有案子被关闭,移民局才重新获得对I-485的管辖权,才能继续处理并最终批准。
最好确实是等I-130批准之后再提交这个动议。因为如果I-130还没有结果,并不是说不能申请,他可以提出这个motion,但据我了解,法院更有可能会拒绝。除非I-130已经批准,因为只有I-130批准后,移民局才允许继续处理I-485。
说得有点啰嗦,但总结就是:他应该等I-130批准之后,再要求法官把他的案子彻底终止。
他还问有没有办法让I-130加急。其实基本上没有。虽然理论上所有移民局的申请都可以要求加急,但特别是I-130,基本上没有办法让他们更快处理。不过至少最近移民局处理速度算比较快,所以运气好的话,很快就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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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博亚律师毕业于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持有纽约,加利福尼亚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律师执照。何博亚律师作为一名美国本土律师,精通中文,并致力于为中国国内以及在美国的华人提供专业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何律师曾在中国深圳工作多年,在华的经历使他深刻感受到中国人的友好以及极富创造力的拼搏精神。何博亚律师希望能够通过美国法律有效地保护华人朋友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