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问:几年前,我未持有签证非法入境了美国,也就是偷渡入境美国。我因此被抓了并进入了驱逐程序。移民法官下令将我驱逐出境。我现在人还在美国,而且我和一位美国公民结婚了。请问如果我申请检控自由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是否也需要提交I-601A豁免申请?
何博亚律师答:检控自由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缩写为“PD”)和I-601A豁免是两种不同的程序,解决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您想以亲属移民身份申请美国绿卡,但您目前正处于驱逐程序中,那么您需要申请PD,把您的移民法庭案件给关闭。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偷渡入境的),那么您需要申请I-601A豁免才能获得绿卡。如果您是未经检查入境的美国并进入了驱逐程序,那么您有需要申请PD,有需要申请I-601A豁免。
如果您属于以上的情况并需要申请PD还有I-601A豁免,您获得绿卡需要完成以下的步骤:
- 向移民局提交I-130表格赫相关证据来证明你们婚姻关系;
- 移民局批准您的I-130表格后,您必须向ICE的律师提交PD请求,要求ICE同意把您的移民法庭案子给关闭。如果ICE同意,您的移民律师和ICE的律师将提交联合动议,终止移民法庭对您的驱逐程序;
- 移民法官签署命令驳回您的驱逐案件后,您必须向移民局提交I-601A表格及相关证据。同时,您必须通知国家签证中心您正在申请I-601A豁免并计划参加领事面试;
- 移民局批准您的I-601A豁免后,您必须向国家签证中心提交所需的文件和信息。国家签证中心将把您的案件转至适用的美国领事馆;
- 美国领事馆将安排您在美国境外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您将获得移民签证。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您将收到邮寄给您的绿卡。
申请PD和I-601A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申请PD时,您必须提供与I-601A豁免相同的证据。例如,您必须提供:
- 您的个人声明,说明您为什么应该被授予PD;
- 直系亲属的合法身份证明、结婚证;
- 您本人的身份文件,如有效护照或出生证;
- 您的直系亲属正在接受任何治疗的证明,包括心理障碍或任何形式的残疾;及
- 您自入境之日起至今的良好道德品质证明,如美国国税局的纳税记录、联邦调查局或州背景调查、亲朋好友的证明信函。

Baya Harrison, Esq.(何博亚律师)是博亚移民的移民律师。
何博亚律师是一位专业的美国本土移民律师,致力于为华人社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教育背景以及多州(佛罗里达州,纽约,加州)律师执照为他提供了广泛的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实践能力。他非常重视与客户的沟通并且对他解决问题的能力充满信心,表明了他对服务质量的承诺。
何律师对中国文化和华人社区有着深刻的理解。作为一名美国律师,他能够流利地用中文沟通,并且能够为华人客户提供更加贴心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何律师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享受到五星级的服务体验,这体现了他对客户满意度的高度重视。他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敏感度,使他成为了华人社区首选的移民律师之一。